大连化物所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1日 栏目:会议纪要

2017年6月14日,我所在研究生大厦A座15楼第一会议室召开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应到会委员人数17人,实际到会人数12人。会议就2017年夏季研究生学位拟授予以及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遴选等事宜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决议如下:

1.学位拟授予

根据我所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拟授予: 王秀玲等78名同学博士学位,高尚耀等19名同学硕士学位。

2.张玉新缓授予学位事宜

经会议讨论审议,同意张玉新缓授予博士学位。

3.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出席委员无记名表决,根据有关规定和表决结果,建议增选28名研究员为博士生指导教师(其中侯广进与刘健目前还未回所工作,待两人到位后由人事处统一发文),23名为硕士生指导教师。

4.关于我所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细则修订的相关事宜

经会议讨论,修订版本会后群发给学位会全体委员,征求意见,确定最终版本。具体修订如下;

1)  导师至少应满足如下岗位条件:1991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博士学位;

2)  以及获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简称“优青”)的申请者直接聘为博士生导师;

3)  导师一般在退休年龄前三年不再招收新生。

5.关于建议修改我所《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情况说明

经会议讨论,同意对我所《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改方案。

6.关于我所学位会换届改选的相关事宜

经会议讨论,对《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方案》的修订如下:

距退休年龄超过任期(5年)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均有资格作为候选人参评我所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以2016年12月31日为核算日期)。

7.关于我所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的相关事宜

经会议讨论,同意我所自2018年起,开始实行申请-考核制。

8.关于修订我所研究生招生方案的建议

经会议讨论,本届学位会将不对此做决定,建议在下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成立后再上会讨论。

上一条:大连化物所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下一条:大连化物所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