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0日 栏目:博士招生

大连化物所创建于1949年,是一个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应用研究和技术转化相结合,以任务带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所。七十多年来,大连化物所通过不断积累和调整,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科研特色。1998年,大连化物所成为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首批试点单位之一;2007年经国家批准筹建洁净能源国家实验室;2010年8月,大连化物所在“创新2020”发展战略研讨会中将所发展战略修订为“发挥学科综合优势,加强技术集成创新,以可持续发展的能源研究为主导,坚持资源环境优化、生物技术和先进材料创新协调发展,在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创建世界一流研究所”。

大连化物所重点学科领域为:催化化学、工程化学、化学激光和分子反应动力学以及近代分析化学和生物技术。

  大连化物所设有仪器分析化学研究室、精细化工研究室、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化学激光研究室、化学动力学研究室、航天催化与新材料研究室、生物技术研究部、大连光源科学研究室、本草物质科学研究室、燃料电池研究部、生物能源研究部、化石能源与应用催化研究部、节能与环境研究部、低碳催化与工程研究部、太阳能研究部、储能技术研究部、氢能与先进材料研究部、能源研究技术平台、能源基础和战略研究部、能源材料研究部(筹)、低碳战略研究中心、动力电池与系统研究中心等21个研究室(部)和1个研究平台。设有催化基础和分子反应动力学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设有低碳催化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催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膜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能源低碳催化与工程研发中心等多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设有化学激光、分离分析化学、燃料电池及复合电能源、航天催化材料、电化学储能技术等5个中国科学院院级实验室。另外,大连化物所还与国外著名大学、公司和研究机构联合设立了中法催化联合实验室、中法可持续能源联合实验室、中德催化纳米技术伙伴小组、DICP-BP能源创新实验室、DICP-SABIC先进化学品生产研究中心和中法分子筛联合实验室等十几个国际合作研究机构。

自建所以来,大连化物所造就了若干享誉国内外的科学家及一大批高素质研究和技术人才,先后有20位科学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4位当选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1位当选为欧洲人文和自然科学院院士,1位当选为加拿大工程院国际院士。截至2022年底,在所工作两院院士14人,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2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2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0人。大连化物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培养博士、硕士学位的单位,具有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四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大连化物所具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批权,现有博士生导师198人,硕士生导师223人。截至2022年底,在所研究生1664人(含联合培养560人,留学生68人),其中博士生869人,硕士生795人。已培养研究生3520名,其中博士2478名,硕士1042名。设博士后流动站2个,在站博士后316人。

2013年以来,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70余项,其中获得国家奖励9项,中国科学院、省部级一等奖20项。张存浩院士获得2013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甲醇制取低碳烯烃技术”获得2014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纳米限域催化”获得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

  2013年到2022年,大连化物所发表SCI论文总数11855篇。其中,影响因子大于5的5684篇,2576篇学术论文发表在Science、Nature、Angew. Chem、JACS等顶级学术刊物上(IF>9)。出版科技专著31部。

  2013年到2022年,大连化物所累计申请专利12910件,其中国际专利(含PCT)申请1112件,累计专利授权6222件,其中国际专利授权527件。

大连化物所为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创造了一流条件。研究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助学金制,根据攻读学位和科研课题的不同,可获得国内一流的奖助学金。在读研究生享有丰厚的奖助学金(博士研究生不低于5500元/月)、补贴及各种冠名奖学金。为在所研究生和每年入学新生设置了多项冠名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实习基金(总计约250万人民币/年)。此外,大连化物所拥有大量的先进仪器设备、丰富的图书情报资料、充足的科研经费,为研究生的基础理论学习和高技术课题提供了优越的条件。欢迎广大有志青年学子报考大连化物所,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共创高端科技人才培养的新格局!

大连化物所2024年博士生普通招考为一次(秋季入学),预计招收统考博士生15人左右。详细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情况见《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大连化物所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满足国家科技创新需求,能够在科学实践中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创新工程建设方法,具备组织实施高精尖科技创新工程的能力,能够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专业型领军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4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大连化物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或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或以上科研课题。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大连化物所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大连化物所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4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

1.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4. 大连化物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5.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为55名(其中新疆班专项15名、青海西藏班专项20名、民族药专项10名、普通少数民族考生指标10名。三个专项计划的招生简章或说明由相关培养单位另行发布),具体以教育部实际下达少数民族骨干博士计划数为准。请考生依据招生指标分布情况,慎重确定报考培养单位和专业。

(五)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大连化物所确定。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六)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推免生可自愿参加转博考核。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八)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的培养单位和导师进行如实说明,并按照报考的培养单位相关要求执行。如不能按照培养单位和导师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十)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须与大连化物所研究生部或导师取得联系。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只有硕博连读转博考核(生源范围为第五学期本所在学硕士生,即2021年秋季入学硕士生),没有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8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报名(生源范围为第四学期本校在学硕士生,即2022年秋季入学硕士生)和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参见《大连化物所2024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网报公告(统考考生)》。

(二)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三)“申请-考核”制考生导师审核

1.研究生部根据《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招收及培养管理办法》和导师当年度已录取学生人数核定招生名额,向导师核发《报考导师初审推荐信》。

2.考生在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3日期间,将《大连化物所2024年博士入学考试考生情况汇总表》(excel表,点击下载)、发表论文、获奖情况、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发送邮件至报考导师,同时抄送至yqwu@dicp.ac.cn;邮件标题、excel附件表格、证明材料的压缩包的命名方式统一为“2024博士统考+姓名+硕士学校”。

3.导师将根据招生名额和考生情况,进行初选推荐;并将《报考导师初审推荐信》交至研究生部。

4.未获得《报考导师初审推荐信》的考生,须在12月28日前继续联系其他导师,直至获得导师初审推荐。注意:考生请勿以群发邮件的方式联系导师。

(四)“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大连化物所网报截止时间前(2023年12月28日),向大连化物所研究生部提交下列材料(请按照顺序整理):

1.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政审表》(从大连化物所研究生部主页下载http://www.gsc.dicp.ac.cn/xzzx.htm)。考生政审意见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纸质版)

2.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其中考生自述内容应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须考生本人签字。(纸质版)

3.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两名教授/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的“专家推荐书”,对考生的以往科研工作及学术水平等做出评价(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推荐专家填写并密封后,由考生与其他报考材料一并邮寄)。

4.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提供“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格式自拟),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公章。(纸质版)

5.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在报到前查验学历证书和认证报告的原件和补交复印件)(纸质版)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纸质版)

考生须在大连化物所网报截止时间前(2023年12月28日),向大连化物所研究生部提交下列电子版材料(邮件发送至导师,同时抄送至yqwu@dicp.ac.cn,其中,《大连化物所2024年博士入学考试考生情况汇总表》作为单独一个excel文件,以下材料请按照顺序整理另外放到一个文件压缩包,邮件大小不应超过25兆,不建议使用超大附件):

1. 《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从大连化物所研究生部主页下载http://www.gsc.dicp.ac.cn/xzzx.htm)。(电子版,PDF格式,签字扫描)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电子版,PDF格式)。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电子版,PDF格式)

4.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电子版,PDF格式)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复印件、硕士或博士论文评议书、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一般在学位授予单位,复印后由档案部门加盖公章)、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PDF格式)


6.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首页(请勿提交未接收或未发表的论文;如导师为文章第一作者,同时需提交导师签字的说明)、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受理或授权通知书、专利申请时的可证明学生排序的作者排序页)、获奖情况等复印件。(电子版,PDF格式)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上述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其他有关材料。

(五)大连化物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材料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信息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大连化物所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两部分。

“形式审核”: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及考生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一致性、真实性、合理性、完备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形式审核”不通过者,不发放准考证。

“学术审核”: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淘汰率。重点审查考生业务能力和培养潜力,对每一名考生采取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打分;平均分不低于60分审核通过。“学术审核”不通过者,不发放准考证。

五、综合考核

2024年大连化物所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获得导师初审推荐,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大连化物所“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暂定在2024年3月,请考生关注大连化物所网上“日程安排”和“复试规程”的相关信息。

综合考核详细内容,请参见《大连化物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五章综合考核”相关内容(http://www.gsc.dicp.ac.cn/info/1052/2090.htm)。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不参加上述“综合考核”,须按国科大要求,参加外国语:外国语:2024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和两门业务课考试,届时请考生留意网页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上述“综合考核”,还须参加政治理论加试:2024年3月31日下午2:00-5:00,及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加试科目与初始科目不同),届时请考生留意网页通知。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大连化物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号)要求进行,由大连化物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和入学注册

(一)根据大连化物所招生计划和学科规划、结合考生录取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各门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的、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公开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培养单位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四)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大连化物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所在培养单位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4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4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八、收费及待遇

大连化物所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的,入学后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九、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大连化物所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形式主要为全日制,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1.普通招考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6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二、其他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大连化物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复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的后果,大连化物所不承担责任。

考生可同大连化物所研究生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联系人:吴燕青 刘会娟

话:0411-84379011 0411-84379006

E-mail:yqwu@dicp.ac.cn; liuhuijuan@dicp.ac.cn

址:大连市中山路457号

编:116023

网址:http://admission.ucas.edu.cn/ http://www.gsc.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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